释义 |
一、交了定金后悔,定金能退吗 交了定金后悔了一般是不能退的。交付方违约不能要求对方退换定金,而收款方违约的,要双倍赔偿定金。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