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 |
释义 | 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评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具体需视情况而定: 1、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医疗救治结束来鉴定; 2、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 3、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 4、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 5、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 一、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要有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 2、需要被鉴定者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3、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制作鉴定书,然后由被鉴定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定书取走。 二、伤残鉴定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总而言之,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医疗救治结束来鉴定,对于轻重伤鉴定出院后即可鉴定,对于涉及关节的出院后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才可以进行鉴定,如果是残疾等级鉴定,则需要在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进行。 一、车辆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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