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一、从合同能先于主合同签订吗 不能,因为从合同是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或者依据,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合法的,也不成立的。所以只能先签订主合同。在有主合同的情况下再依据主合同去签从合同。从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二、签订质押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要注意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