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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日照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日照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条件是什么
    船舶达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条件
    二、日照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2002年6月国务院令第355号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2.《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2004年6月交通部令2004年第7号
    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三、日照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船舶检验证书簿
    特种机械、发电设备、无线电设备参数表
    配员减免申请(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申请书内填写)
    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日照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办理时间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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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