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案可以撤案吗 |
释义 | 强奸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法撤诉。受害人能证实当时不是强奸,最终到是可能认定不是犯罪。 一、被人诬告强奸罪怎样反驳 首先,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坠入爱河,他们可以证实他们是恋人:当一个男人和他的女朋友发生性行为时,他的女朋友后悔了。一般来说,这不是强奸罪;同时,当发生性行为时,如果该女子当时半推半就后悔:如果该男子能证明该女子当时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该男子不能证明该女子当时属于半推半就,而该女子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则可以以强奸罪论处。然而,行为人知道自己是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并与她发生性关系,无论她是否自愿,她都以强奸罪定罪。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后带个录音笔,藏好,或者打电话打开录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应该聪明,说出你应该说的一切,让对方确认。 二、强奸罪属于涉黄吗? 强奸罪不属于涉黄,强奸罪属于刑事犯罪,涉黄属于行政案件。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被人诬告强奸罪如何反驳 首先,如果男女恋爱,可以证实二人正处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同时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强奸罪论处。但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后带个录音笔,藏好,或者打电话开录音,当然过程中要机灵点,把该说的都说出来,让对方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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