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户口转天津小学转学流程2016规定? |
释义 | 异地户口转天津小学转学流程2016规定?异地户口转天津小学转学流程2016规定一、异地户口转天津小学转学流程:1、申请跨省转学,依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办理。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2、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3、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4、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5、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二、《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地方申请登记。1、办理登记入学后,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2、入学年龄条件:按照政策,201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4、区县教育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登记入学。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