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哪些材料才能去人社局领取档案? |
释义 | 提取档案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分三种情况:个人需调档函、合同、社保证明;单位需介绍信、工作人员身份证;委托他人需提(调)档函、身份证、委托书。 法律分析 去人设局取档案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本人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2.单位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单位开的介绍信、来办理档案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3.如果委托他人提取的话,需要携带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 拓展延伸 办理人社局档案领取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人社局档案领取所需材料清单包括以下内容: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就业单位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社保账户缴费记录、离职证明(如离职证明、解聘证明等)、个人申请表格、相关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信息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人社局或查阅相关规定。提醒您,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能够提高办理效率,确保顺利领取档案。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人社局联系。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办理人社局档案领取所需材料清单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就业单位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申请表格、相关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信息等。请您注意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以提高办理效率,确保顺利领取档案。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人社局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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