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用发票的抵扣流程 1、首先需要将税控盘插到电脑的主机上,登录到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需要认证的月份; 2、勾选好发票的开票日期,点击查询; 3、勾选收到的纸质需要认证的发票,点击确定并提交; 4、提交之后选择申请统计,勾选认证成功; 5、最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进行抵扣。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