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重高的招生名额分为三种:名额分配至少60%;自主招生(特长生)不超过20%;统一招生(中考)20%左右。 2、名额分配招生中,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均衡分配到各个初中,换算过来差不多是各校前16%可以拿到重高+优高的分配生名额,这也是各个在公办初中学生进重高、优高的机会。另外的20%左右是留给在艺术、科学、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的。最后的20%左右通过中考招,这部分基本还是给文澜建兰育才等民办初中里面的优等生瓜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