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去世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丈夫去世后债务一般需要妻子来偿还。但妻子仅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妻子在继承丈夫遗产的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丈夫没有遗产的,债务消灭。妻子不承担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欠钱的人死了担保人还吗,欠款人死了款由担保人还吗 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 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 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了债还在吗 债务人死了债还在,债务人死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债务人死了谁还债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债务人死了谁还债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当中,双方是本着信任的原则来向对方借款的,在一般情况之下,双方都会签订一个借贷的合同。 以免出现了意外的时候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权利。 如果借款的一方能够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归还借款,并且支付利息的话,那么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比较好的。 不过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够这么顺利,在一些情况之下,如果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或者是由于其他的原因不想再偿还的话,这个时候债权人一方就要对自己的债务来进行追讨了。 讨债这个事情是非常麻烦而且困难的,如果债务人一方躲着不给借款的话,那么追讨到自己债款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并且整个过程也非常的耗费人力和物力精力。 而如果债权人没有时间去进行追讨这款的话,这个时候可以选择委托他人来进行追讨,把自己的权利授权给他人。 委托追讨书有哪些内容: 1.在这个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签署一个债务追讨的授权委托书,只有签署的这个委托书之后,委托人才能够以债权人的名义向债务人追逃债务。 2.在委托书的最开始要写上委托的双方。 在我国的合同习惯上,一般将委托方成为甲方,受托方将成为乙方。 在此要写上双方的姓名。 姓名一定要与有效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3.接下来就要写清楚整个合同的内容了,也就是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要调查的内容,需要将整个债务的详细信息写到合同里面,并且将委托的方式,时间,调查的内容,如果期间出现了错误,或者误会如何解决等各种相关问题都要写在合同里面,以防不时之需。 在委托合同当中,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对于此次委托设立一定的委托金,并且写明委托金的金额,支付方式等等。 4.由于委托的事情不一定会顺利的办成,所以在详细内容的时候要写明如果委托的事情没有办成,之后双方会以怎样的方式结束。 这次委托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因为这属于民事行为,所以要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 5.除此之外,还可以在下面写上双方的责任与权利,分别写上甲方的责任与权利,与乙方的责任与权利,这样可以对于双方的责任划分有一个清楚的界定。 6.在以上的信息都写清楚了之后,双方就可以在合同下面签字或者是盖章,一经签字或盖章之后合同就生效了,这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就可以开始执行或者履行。 如果一方违约的话,另一方可以拿着这个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或者是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双方想要订立债务追讨授权委托书的话,应当写上什么样的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通常来讲,把这些信息写上了之后,该委托书就比较完善了。 没有欠条如何追回债务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欠债还不上钱的债务人会通过一些不正确的方式来逃避自己的债务,例如有些债务人为了躲避债款而采用了离婚的方式,这让许多债权人都头疼不已。 面对这种情况的,我们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遇上利用离婚来躲避自己债务的,债权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原来夫妻共同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偿还不清的,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偿还,协商不成的,将由人民法院裁决。 但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人利用离婚来逃避自己的债务,离婚后却并没有偿还的能力。 债权人要求偿还时,他们则靠着离婚的借口互相推脱,这些行为让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所以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帮助债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1、债权人可以发出公告。 对于离婚的债务人,相关的办案人员可以通知双方的债权人来申报债权,这样就避免了债务人隐瞒自己的债务,导致债权人损失自己的利益。 2、查清当事人离婚的目的,必要的时候实行担保制度。 3、当事人离婚时的债务如何分担应当与债权人沟通。 4、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让法院来判定夫妻双方是否有一方负有连带责任的。 5、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才知道存在共同的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将双方都作为被告。 如果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通过离婚来逃避债款的,则应当马上查明并且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通过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的,最好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方法来应对,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帮助。 欠款人最终死了找谁要钱 如果欠款人不幸去世债权人可以将欠款人的继承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还款责任,如果欠款人名下没有留下任何财产,那么不能要求欠款人的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债权。 借钱不还死了人怎么办的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钱不还死了人怎么办的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借钱不还死了人怎么办的 对于欠钱的人死亡后,该人的债务怎么清偿的问题,应首先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若是没有配偶,或者是债务人的财产已经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原则进行分配了的,此时是需要由其继承人来偿还债务,若是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拒绝归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债务人的继承人只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即可。 二、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清偿债务怎么起诉?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借钱的人去世了,债务由谁偿还应该视情况而定。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笔欠款应该由生存的另一方配偶去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没有配偶,但是借钱的人本身是有遗产的,那么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该先偿还欠款,剩下的财产才可以是继承的。 欠债人的房产怎么保全,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的材料 一、欠债人的房产怎么保全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如果债务人有危害债权人债权行为的,如无偿、低价转让房屋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财产保全申请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 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 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 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如果债务人有危害债权人债权行为的,如无偿、低价转让房屋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房屋。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