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工与编制工的区别 |
释义 | 合同工与正式编制职工在待遇、工作权限和招聘方式上存在差异。合同工的工资较低且不稳定,工作权限受限;而正式编制职工的工资较高、稳定且享有执法权;招聘方式也不同,合同工通过面试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而编制工则通过考试或转业安置获取编制上岗。 法律分析 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有编制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拓展延伸 合同工与编制工的权益差异:了解合同工与编制工之间的待遇差异 合同工与编制工的权益差异主要体现在工作合同、福利待遇、工资支付等方面。合同工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工作内容和期限明确,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但福利待遇相对较少。而编制工则是按照国家编制制度安排工作,享有较为稳定的职位和福利待遇,包括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在工资支付方面,合同工的工资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而编制工的工资则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支付。了解合同工与编制工的权益差异,有助于个人在就业选择和权益保障方面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合同工与编制工在待遇、工作权限和招聘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合同工的工资较低且不稳定,工作权限受限,招聘方式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编制工的工资较高且稳定,拥有执法权,招聘方式通过考试获取编制上岗。了解合同工与编制工的权益差异,有助于个人做出明智的就业选择和权益保障决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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