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行为人导致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法律法律而弃车逃逸的,应当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立: 首先,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其次,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再次,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故意逃离事故现场或相关场所,使自身不受被害方、群众或事故处理人员控制的行为。 一、因逃逸致人死亡成立条件 1、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这是前提; 2、行为人有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即行为人在发生交通肇事后,离开交通肇事现场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行为人离开交通肇事现场,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 5、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二、交通事故逃逸行为该如何认定 肇事逃逸的认定要看以下情形: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