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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节假日可以拿吗
释义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则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在办理身份证时,原则上应该在工作日前往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公安局是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并不受理业务,因此在节假日通常情况下是不办理身份证业务的。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节假日不可以拿
    1,原则上来说,应该在工作日,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身份证的受理机关)户籍科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2,公安局是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并不是受理机关,节假日通常情况下,是不受理业务的。
    二、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拓展延伸
    节假日是否可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节假日通常是公共机关和部分服务机构休息的日子,因此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一些地区的公安部门或社区办事处可能会提供特殊的服务安排,以满足市民的需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或社区办事处,了解节假日期间是否提供身份证补办服务以及具体的办理时间和地点。这样可以确保您能够及时补办身份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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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