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属于什么罪 |
释义 | 《刑法》未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 一、制造血液事故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血液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采集血液时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