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租汽车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了车辆的停运,所造成的营运损失是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交通事故出租车辆损坏误工费赔偿权利人请求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维修费用或重置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或者非经营性车辆使用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条所称“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是指被侵权人用于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或者汽车租赁等经营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