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是指从参保人员首次缴费或中断缴费后补缴之日,到医疗保险基金履行支付责任之日的时间间隔。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