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能注册新公司,税务黑名单不解除,新公司也做不了登记。企业法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被吊销的公司名称三年内不能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