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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起诉离婚一般要多少钱
释义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有哪些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一、夫妻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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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