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同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公积金就是所谓的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当中的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公积金缴纳的比例企业和员工相同。 具体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之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借提取申请书以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者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提取申请书以及提取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银行付款确认之后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