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 2、申请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纳公积金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购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职业稳定,收入来源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