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接受告知的权利? |
释义 | 律师分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接受告知的权利。嫌疑人有权利及时获得被指控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依据,在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必须告诉嫌疑人为什么会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讯问,侦查机关也必须及时告诉嫌疑人从什么时候起有权聘请律师和委托辩护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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