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不分规模大小,破产程序是一样的,因此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完成公司清算工作: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置公司资产。 8.处理职工问题。 9.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10.编制清算报告。 11.办理银行销户手续。 12.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7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