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原则上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的。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经过冷静期,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证。 一、双方自愿离婚是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就是针对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设立的。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如果离婚法院判离婚是要等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必须执行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三、在冷静期内申请离婚诉讼有效吗 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是指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外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中,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非因法定原因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推翻,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