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
释义
    诉讼时效的中止情形如下: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退诉讼费需要的材料如下:
    1、退费申请书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盖公章);
    3、交纳诉讼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多个当事人的,须同时亲自带身份证来办理);
    5、当事人填写《退诉讼费收据》(统一采用我院印制的个人收据样式),加按收款人指纹;
    6、当事人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有多个当事人时,须由法官开具退款审批单,或全体有权收款的当事人一起前来办理退费)。
    综上所述,退诉讼费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在办理退费前,先咨询当地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 18: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