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车辆电子眼报警吗? |
释义 | 醉驾车辆电子眼不能报警,被查酒驾的车牌号不会被电子眼追踪,因为电子眼无法判断驾驶证是否有酒驾行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所以借助于专业仪器来检测,按检测结果来认定是酒驾还是醉驾;其中酒驾的,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的结果来认定,当事人不服的,还需抽血送检,以血检的结果为认定酒驾的依据;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还需要抽血检验的结果作为认定醉驾的依据,醉驾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要处1-6个月的拘役刑。 一、酒精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 1、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法 目前普遍采用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有半导体型和燃料电池型两种。半导体型是以氧化锡半导体作为传感器,在一定温度下,它对酒精高度敏感,酒精浓度越高,其电阻率越低,电阻率的大小转换为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燃料电池型是用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作为气敏元件。在特种催化剂的作用下,进入气化室的酒精充分燃烧转变为电能,酒精浓度越大,产生的电能也越大,电能的大小转化为可视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 2、顶空气相色谱法 该法运用叔丁醇作为内标物,是精确定量测定血液或组织器官中的酒精含量的常用方法,该法具有法庭证据效力。其原理是,在含有酒精的检材中,加入一定浓度的叔丁醇作为内标物,置于顶空的瓶中。在一定温度下,酒精和叔丁醇挥发成气体,进入瓶子的顶空部分,当达到气——液平衡时,气体中的酒精和叔丁醇的含量与检材中的酒精和叔丁醇的含量成正比。抽取一定量的气体进行气相色谱分析,根据酒精和叔丁醇色谱峰的峰面积对比来确定检材中的酒精含量。 气相色谱分析的条件:采用氢离子火焰检测器,2m×2mm玻璃色谱柱,内填料采用5%carbowax20M/carbopack(80~120目),柱温按5℃/min从70℃程序升温至170℃,保持5min。 3、乙醇脱氢酶法 该法是将血样用高氯酸作用,使其中的蛋白质沉淀,再离心,取其上层清液加入含醇脱氢酶和辅酶的缓冲溶液,将乙醇氧化成乙醛,用分光光度计在340nm处测定其紫外吸收值,根据实验所得标准曲线,计算出血液中相应的酒精浓度。该法需要先实验制得标准曲线,且酶的氧化效果对结果有直接影响,故现在一般不予采用。 电子眼的主要作用就是判断是否存在超速、超载以及判断驾驶车辆的人具体是谁,但是不能判断是否是醉驾。任何的醉驾或者是酒驾都是需要通过检测血液内酒精的浓度才能确定的,在确定为是醉驾之后,一般都会受到拘役等的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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