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侵占小区绿化带是违法的。小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或他人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物业擅自处分小区绿化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