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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在刑事辩护开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释义
    律师辩护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
    一、研究案卷材料,需要了解对全案证据有全盘把握。
    二、研究案卷材料,掌握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内容。
    三、研究案卷材料,掌握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内容。
    四、庭前会议要讨论法庭发问的顺序和举证质证的顺序、被告人到场权等三个关键问题。
    五、准备庭审质证意见时,需要对部分关键证据作好展示的准备。
    六、辩护人举证,需要特别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七、法庭辩论阶段,需要基础辩点也需要概括升华。
    如何请刑事律师做辩护人
    可以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做刑事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如何做刑事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二是单一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侵占罪;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四是时间差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日1997年10月1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3)惯犯相对于偶犯,(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就会造成辩护可听不可取;善辩而不敢辩,人们听来会感觉辩护观点圆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辩而不明辩,其辩护结果则让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若把敢辩、善辩、明辩结合在一起,则会让人感知你的辩护既有独立见解,又言词得体,更是目标明确。据我所知,当事人对辩护律师最有意见的是不敢辩,最抱怨的是不明辩,最挑剔的则是不善辩。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所谓歪辩,就是歪曲事实、曲解法律、颠倒是非的辩护。举个例子讲,在某特大走私案中,公诉人指控被告的走私行为冲击了国内市场,给国内同类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害。而某辩护律师居然说,封闭国内市场不利于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竞争,被告的走私行为让老百姓受到价格优惠,以较少的钱购更多的物,因此这种走私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有益无害的,甚至走在了开放市场的前头……辩护律师这种“走私有功论”的辩解,显然就是一种歪辩。如此歪辩,不仅公诉人、法官无法接受,连被告及其亲属也认为是徒劳的无聊辩护。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违背被告意志辩护常见的情况有:被告要求作无罪辩护,而辩护人坚持作有罪但罪轻的辩护;被告要求作改变定性之辩,而辩护人坚持按起诉之罪作罪轻之辩。
    刑事案件里需要请律师做辩护人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刑事诉讼中,不是必须请律师担任辩护人。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同律师担任辩护人相比,不是律师的人扣任辩护人,不能享有某些专属于律师的权利,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所规定的不必经有关部门许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会见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
    在江苏开庭请辩护律师多少钱?
    关于在江苏开庭请辩护律师多少钱?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知识。
    一、在江苏开庭请辩护律师多少钱?
    在江苏开庭请辩护律师可能需要支付2500元到10000元的律师费,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律师费的金额: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
    2、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律师费
    2500元到10000元
    3、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收取律师费
    小于等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10万元6-7%
    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5-6%
    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4-5%
    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3-4%
    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2-3%
    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1亿元1-2%
    大于1亿元0.5-1%。
    二、开庭后还可以辩护律师吗?
    1、开庭后还可以辩护律师。
    一审开庭后可以请律师辩护,并更换此前律师,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律师了。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自相关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3、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不管法院是否已经开庭审理纠纷案件,案件的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委托律师来处理纠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律师处理纠纷一般都是有偿的,若是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那么最好是不要奇怪律师,否则后期可能会因为律师费的支付事宜与律师事务所产生纠纷。
    相关内容: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律师费由谁承担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于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律师费一般怎么收取
    律师收费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法院开庭前要不要收监
    法院开庭前不是必须收监。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需要服刑的时候才需要收监。而法院开庭时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并未对嫌疑人判处刑罚,所以在开庭的时候是不会进行收监的。
    
     该内容由 徐一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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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