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应予立案追诉,处拘役,并处罚金。 1.酒后、吸食毒品后追逐竞驶的; 2.无驾驶资格而追逐竞驶的; 3.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追逐竞驶的; 4.以超过限速50%的速度追逐竞驶的; 5.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6.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 7.追逐竞驶引起交通严重堵塞或者公众恐慌的; 8.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辆号牌追逐竞驶的; 9.因追逐竞驶受过行政处罚又追逐竞驶的; 10.情节恶劣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