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脱逃罪的概念及惩罚是什么 |
释义 |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行为人构成脱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有什么构成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 3、本罪的主体是司法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督责任的司法人员;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非法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中国新刑法脱逃罪判几年 脱逃罪的判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应当立案。 三、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二)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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