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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市丧葬费和抚恤金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据:
    《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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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