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就业保护措施概述 |
释义 | 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包括限制就业年龄、上岗前培训、禁止从事危险劳动、提供适合的工具和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作时间受限,不得加班加点、夜班工作。国家对特定行业的16周岁以下学徒也有特殊保护措施。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确保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发展,避免过重劳动对他们的不利影响。 法律分析 一、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的就业年龄予以限制。《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 (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下列时间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察:第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第二,工作满1年;第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二、未成年工作时间限制是什么 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继续组织他们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例如,1961年5月劳动部就在《关于教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为,每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虽然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此时毕竟未成年工尚处于长身体的阶段,要是安排过重的工作,那么可能会对生长发育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才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要求单位不得安排一些过重的劳动给未成年工。 结语 保护未成年工的措施包括限制就业年龄、上岗前培训、禁止从事危险劳动、提供适合工具和定期健康检查等。为保障未成年工的身心健康发展,工作时间也有限制,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确保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学习任务的完成。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明确,禁止安排过重的劳动任务,以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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