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一、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第二个月为什么没了 要问一下当地社保机构了,失业金停发的原因较多并非仅限于重新就业,具体规定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培训和报名吗 领取失业金是需要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社保机构可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哪些 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 1、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2、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毕业那年年底,仍然没有工作,登记失业的学生; 3、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