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要如何领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失业保险金要如何领取 第一步,当然是要跟原公司解除合同,记得要写《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且盖上公章。 第二步,就是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到本人常住地的社区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还有到人才市场去进行求职登记。 第三步,个人资料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个条件,就是必须要在本单位缴满一年,如果更长领取的更多。 最后,是到审核后签领流程。在提交完那些证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提醒你参加就业培训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失业金需要本人的信息及证件资料进行证明,基本资料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此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取: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金领取后第二个月就业了,失业金要归还吗 不需要退还失业金。失业金是从个人失业后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即本月领取的失业金是上个月的。所以本月找到工作后,不用退当月已领取的失业金,只需要在现在的工作单位缴纳保险后,不再领取下月的失业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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