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属于 |
释义 | 法律分析:1、麻醉药品必须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2、麻醉药品只能用于本院医疗需要。 3、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经医院领导批准。 4、医师必须掌握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严防病人成瘾。 5、麻醉药品每日做帐,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生药品缺少时, 要及时检查原因,并上报领导。 6、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量;晚期癌症病人必须凭《上海市镇痛专用麻醉药品卡》配方,一次处方不超五天量。 7、麻醉药品的处方必须写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或医院床位号、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诊断结果。 8、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9、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 10、在采购麻醉药品时,凭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向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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