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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的邻接权与邻接权的不同
释义
    一、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邻接权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包含著作权与邻接权。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1.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联系:
    从概念可以看出,邻接权是从著作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邻接权。相反,没有邻接权,著作权的传播和发展就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而邻接权的产生又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作品许可给他人通过创造性劳动产生邻接权。邻接权权利人行使邻接权时,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2.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作品的作者。作者包括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继受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作者、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合作作品著作权人、职务作品著作权人、委托作品著作权人等。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传播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
    (2)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由作者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而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书刊的版式设计和图书的专有出版。
    (3)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权利义务范围不同:著作权权利范围包括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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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