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和范围 |
释义 | 一、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和范围有哪些: 1、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和范围如下: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相对不起诉;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 (3)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相对不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审查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起诉;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可以不起诉;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可以不起诉;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可以不起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可以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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