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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相对不起诉是无罪吗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此时需要向上级检察院报送不起诉意见书。也就是说,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将诉讼环节终结在检察院阶段。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为犯罪情节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4.免除处罚的情形“依照刑法免除刑罚”,主要是指下列情形:⑴.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⑵.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⑷.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⑸.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⑹.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⑻.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⑽.对于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0.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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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