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影响了病人的生活能力,是否应该进行救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预防职业危害,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导致劳动者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工亡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等。此外,《侵权责任法》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预防职业危害,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为职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工伤和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护理,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待遇。” 3.《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因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从事与其工作有关的活动中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本法规定,由事业单位或者企业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由其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