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农业。农村居民家庭户口是属于非农业户口。农村户籍,又称农村户籍,是指在实施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和废除“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地区,与城市户籍相对应的户籍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籍的分类,目前只有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两种。后来,非农业户籍被称为城市或城市户籍。农村户籍的定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村委会登记现行户籍、依法承包农村责任领域、在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不享受社会保障。城镇居民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