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出售的地能建房吗 |
释义 | 开发商出售的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经审批能建房。开发商出售的地建房应当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制作报告书,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一、宅基地建房要经过审批吗 宅基地上扩建房屋是需要审批的,建房审批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村民所建造的房屋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宅基地上不能随意扩建房屋,应当避开耕地、天然林地、公益林等,应当充分利用村内原有的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房必须符合乡镇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要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而且超过一定面积或者层数的农村住房,为了确保建房质量和安全性能,不能建房。 二、小区的停车位可以出售吗? 可以出售。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 三、小区地下车位开发商出售是否合法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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