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疫情延期交房的有违约金吗 |
释义 | 没有,疫情的爆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由于疫情的影响,延期交房不构成违约。由于疫情的影响,无法如期完成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被纳入不可抗力范围,交付期限视疫情的影响而延长。延期交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当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之日,也可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如果延期交房是必然的,开发商应及时向购房者发出因疫情导致延期交房的书面通知,并收集延期复工的官方通知文件,要求企业停工,必须提前通知业主。如果开发商既不能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也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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