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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董事会职权有哪些
释义
    上市公司董事会具有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一、董事会是否有权审议监事会议案
    董事会是无权审议监事会的议案的,仅监事会具有对董事会进行监督的权力;董事会仅可以对监事会的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二、股东会决议内容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内容根据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股东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
    三、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权是什么
    董事会决议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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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