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居住证续签要求什么 ?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南昌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办居住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居住证原件。如果居住证过期超过半年,还需要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相片、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流动人口是育龄妇女的,还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刘工人口婚育证明。 第八条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居住登记,并由登记责任人或者单位在登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乡镇、街道人口流动服务管理机构向公安机关申报: (一)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二)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 (三)其他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房屋出租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十四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需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十日前到核发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换领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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