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可以让家人代替续签。已在本市申领过居住证,有效期快到或已到的居民,可向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出居住证续签要求。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