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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过世妻子继承房产费用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您的陈述,您需要了解,房屋现在登记在何人名下,具体有下列2种情形:1、如果房屋是丈夫的 婚前个人财产 ,那么丈夫有权将房产赠与他人,但是赠与时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仍是丈夫个人财产,丈夫死后,如果没有遗嘱,房屋由妻子和 第一顺位继承人 (子女、父母)共同继承。2、如果房屋是 婚姻存续期间 取得即 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未经妻子同意丈夫无权单方赠与他人,即使房屋已过户给他人,可以去房管部门申请更正错误登记,丈夫死后,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房屋归属于妻儿。因此总体来说,只要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以撤销丈夫对他人的赠与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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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