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是电子签名属性的印章打印是有法律效力的,否则,打印的印章在相对人不追认是不具法律效力。一般的电子签名需要有统一的格式或者单位对外公告加以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