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租房可以到房管局申请。 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