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户口本在异地丢失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
释义 | 户口簿丢失需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由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分散居住的户口直接办理,军人户口由单位指定专人协助,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户口簿在外省丢失了,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在异地办理丢失户口本的补办手续? 在异地办理丢失户口本的补办手续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清单。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注销证明、户口迁移证明、丢失户口本声明、申请补办表等相关文件。办理时,您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办理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周期,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并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务必妥善保管好新办理的户口本,以防再次丢失。 结语 办理丢失户口本的补办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程序。您需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一般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注销证明、户口迁移证明、丢失户口本声明、申请表等文件。填写申请表并缴费后,需耐心等待办理周期,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办理过程中,请遵守规定,提供真实材料,并配合工作人员指导。务必妥善保管新的户口本,以防再次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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