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法律依据: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第三十条 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档案,开除学生的学籍须报教育主管部门门批准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