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检察院立案已过追诉时效怎么处理 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 刑法 》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 刑法 》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 无期徒刑 、 死刑 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案件一般是不可以立案的,应该撤销案件,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